数码产品含有或装有锂电池的,根据民航局规定凡带有锂电池的货物,必须出具锂电池鉴定后方可空运,没有锂电池鉴定的货物,航空企业可以拒收货物,数码产品拿掉锂电池以后,无需锂电池鉴定,也可空运。锂电池需要走锂电池运输类,主要是因为锂电池混在托运的行李包中容易受到挤压,有些质量不可靠的电池在密闭、高温的环境下,极容易产生短路、甚至爆炸等,特别是单个没有任何保护措施的锂电池容易与行李中的其他金属物品,如衣物的金属挂饰、纽扣、硬币、首饰、钥匙等等导体接触产生短路,造成起火,严重威胁航班安全。为了航班安全,民航局对此有非常严格的规定:
1、不允许旅客在托运行李中夹带锂电池。
2、旅客可以携带为个人自用的内含锂或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的消费用电子装置(手表,计算器,照相机,手机,手提电脑,便携式摄像机等)。对备用电池必须单个做好保护以防短路,并且仅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此外,每一备用电池不得超过以下数量:
1)对于锂金属或锂合金电池,锂含量不超过2克;
2)对于锂离子电池,其等质总锂含量不超过8克。
3、旅客可以携带等质总锂含量在8克以上而不超过25克的锂离子电池,如果单个做好保护而能防止短路,可在手提行李中携带。备用电池每人限带2个。
4、对其他类型的备用干电池,比如镍氢电池等做好防短路措施也可以随身携带。
2015年8月,民航局重申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
一、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充电宝。
二、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充电宝,必须经航空企业批准且不得超过两个。
三、严禁携带标识不清的充电宝。
四、严禁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
五、严禁非个人自用目的携带充电宝。
民航局三令五申对携带含有锂电池的电子产品进行极其严格管控,是因为近几年来航空运输航班由于锂电池运输过程中起火发生了多起不安全行为,严重影响我国的航班安全。因此,每个人乘机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了解知悉航空安全常识,积极主动排除不安全行为。为了不影响乘机,建议出发前将含有锂电池的电子产品做好安全保护措施放在随身携带的包里,以备安检。